我并不认识她,真的不认识她。
我是说,在和她邂逅之前,我和她素昧平生,见都没见过。我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向她搭讪。不过,仔细想想,其实我并没说什么。我只是站在她身边,看着坐在台阶上的她将脑袋埋在两个膝盖之间。当时,已经是夜里八九点钟,街上行人稀少。那一阵儿,西祠胡同区的治安不太好,刚刚出现两起抢劫案,还有消息说,有一伙人不仅入室抢劫,还强奸、拐卖人口。我在想,没准儿她刚刚从几个穷凶极恶的人贩子手里逃掉,逃到这里,惊惶失措,六神无主,所以她才会惴惴不安,只顾垂头哭泣,而不回答我的问话,以至于我认定她是个哑巴,或者是个智障。但是,显而易见,从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出她的智商会有什么问题。
即便她住到我家,和我同床共枕,我也不清楚她是从哪里来的。第一天,我和她相安无事。谁都知道单身汉的家,总是那样邋遢,东西胡乱摆放,房间里散发着股股的霉味。次日清晨我出门上班时,她倒在那张沙发上还没睡醒。中午,我领来两位警察。推开门,我立刻吃惊了,原本乱七八糟的屋子被打扫的干干净净,窗户也大敞四开,空气不再那么浑浊。在他们面前,她照旧一声不吭,抱着大嘴猴抱枕,瑟缩着身子,只顾盯向开了机的电脑。当警察说要带她走,她却可怜巴巴地望向我,死死抓住我的衣袖,就像一条舍不得离开我的小狗。
两位警察走出门,商议了几分钟,踅返回来后,其中一个警察无奈道:“算了吧,让她暂时留在你这里吧。你们都是成年人,都有自己的选择。而且,我们看你也不像是坏人。”
于是,她从此名正言顺地住下了,我也不再忌惮那些警察的来袭。说实话,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子突然住进我的家,我还是害怕,害怕邻里议论,议论我是骗子。这天夜里,我毫不犹豫地占有了她,她也只是稍作抵抗,就顺从了我,不声不响地委身于我。自然,因为我和她都是第一次,第一次做爱,所以匆匆忙忙的,没持续多长时间。不过,随后几次就突然间轻车熟路了,我不知不觉迷恋起她的身体,喜欢挡上窗帘,看她一丝不挂的模样,喜欢和她做爱,气喘吁吁,大汗淋漓,喜欢听她做爱时急促起伏的呻吟,也喜欢面对始终沉默不语的她絮叨,说说公司的事情,或者从手机上找出则段子讲给她听,荤段子,冷笑话,又或者喜欢看她坐在电脑前玩小游戏,白天她穿件我的睡衣,晚上则什么都不穿,就像个原始人。那些游戏,我曾一直认为幼稚,但看着她玩,我却饶有兴致,不再觉得无聊。她呢,也喜欢拿过我的手机,上网,浏览网页,看下新闻轶事,或者点播放某部热播剧,宫斗,穿越,韩剧,青春偶像等等。几天后,我给她起了个名字,桔子,原因很简单,她喜欢吃桔子,带着几片绿色叶子的沙塘桔。而且,我感觉到她给我的家带来了桔子一样的阳光,尤其当她第一次绽开笑靥的那一刻。
我从来不否认她的勤快,即便是现在,甚至常常怀念和她同居的那些日子。当然我丝毫不否认自己看到她的那一刻就有着非分之想。我一直都不曾有女朋友,也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跟我,毕竟我住在西祠胡同区,又只是个临时工作,每月工资不过两千块钱,哪里养得起老婆。唉,如果当初没这蠢蠢欲动的想法,我也不会把她领回家,领她回到我父母给我留下的这套面积不足五十平方米的平房。
“桔子,你是我的画中仙,你就是我的田螺姑娘。”一次,亲昵之后我这样贴着她的耳朵说道。
她却只是笑着,不说话。很明显,她的笑很不对称,左脸蛋要比右脸蛋的幅度大一些。这样一来,我更相信她是上天赐给我的,是上天赐给我的老婆。自从那天夜里她走进我的家,就似乎从没离开过,没离开过这方寸之间。一个星期后,一大早儿,吻过她,我刚要离开,她突然拽住我,递给我张纸。那上面列着几种青菜的名称,还有女人用的卫生巾。直到那一刻,我才醒悟我已经几天没买菜了,方便面没了,青菜和鸡蛋也了;我才醒悟她还会来月经,她还认字。也是在那一刻,我开始忐忑不安。她认识字,会写字,那就意味着她知道自己的名字,总有一天她会重新回到自己的家,总有一天她会离开我。意识到她读过书,认识字,我本可以利用笔和纸和她交流,打听她的真名实姓,寻找她的来历,但我没这样做。我和她的笔纸之间的交流仅仅维持在那些食物和生活用品上,其他的我都刻意回避。我继续管她叫桔子,继续和她做爱,每天夜里欣赏她的胴体。而她,继续收拾屋子,煮菜烧饭,继续留恋在电脑前。我越来越迷恋她,迷恋和她做爱;她越来越迷恋电脑,迷恋小游戏。
或许,我当初报警,带那俩警察来到家里就是画蛇添足,就是多此一举。我真的没想到她的家人会找到她,真的没想到她会离开我。三个月后的一个清晨,那群人涌进来,破门而入时,我正搂着她,正做春梦,梦里的她蛇一样缠绕着我,她一双手还在敲击着键盘,脚趾拨拉向鼠标。
“你怎么能做出这种缺德事儿呢,我女儿才十五周岁!”她的母亲一边哭泣,一边怒气冲冲地指责我。
我想,如果她再小一岁,我准会锒铛入狱。但幸亏她十五周岁了,幸亏警察们在一旁,否则即便我不会蹲监狱,也会被她的那些亲人们折磨死。她母亲的指甲又尖又利,划破了我胳膊,也划破了我的脖颈。她那几位男性亲戚的拳头又重又冲,砸向我的眼窝和小腹。也就在那天,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,一个土的掉渣的名字,王艳春。虽然经过警察的调解,我掏出仅有的八千块钱当做名誉损失费及给她做人流的医疗费,了却了这桩事,但从那天开始,我声名狼藉,被这桩本来看似浪漫的爱情毁掉了,无论邻居,还是同事都知道我骗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上床,利用我的家能上网,就像她的母亲说的,我这是诱奸她,我不是好东西,我该被阉割,被千刀万剐,被砍头。打那以后,我一直单身,更加没有哪个女孩子肯做我的女朋友,更加没有哪个女孩子肯嫁给我。再后来,两年后的一天,我到孟浪镇出差,偶尔遇到她,她才告诉我说,她是从孟浪镇来的,因为沉迷网络,和母亲吵了架,一气之下就揣着三十五块钱,买张长途车票,坐车来到那座陌生的城市,来到萧镇的。
“其实我到了萧镇,下了车就开始后悔,但兜里已经没了钱,一分钱都没了,走投无路,感到绝望,所以才会大半夜蹲在台阶上哭。这个时候你就来了,站到我身边。”她说。
“桔子,那你爱过我吗?”恍若隔世的我有些不死心地问道。
“你说呢?”停了停,她很拘谨地啜了口纸杯里的草莓奶昔,轻轻挪动下臀部,歪下脑袋,抚了下飘在额头前的那绺头发,瞟了你一眼,脸微微一红,笑了:“电脑,网络是我的玩具;我是你的玩具。我们俩根本不可能。更何况,你要比我大十六岁,说到底我们俩就不是一个年代的人。”
作者:顾无言,原名殷锡奎,生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。
通联方式:QQ4140278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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